液体石油产品水含量测定法 (卡尔·费休法) (GB/T 11133-1989) 国家标准《液体石油产品水含量测定法 (卡尔·费休法)》由51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已被标准 GB/T 11133-201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石油化工科研院。
此标准规定了用卡尔·费休试剂进行容量滴定来测定液体石油产品才含量的方法。此标准适用于测定水含量50~1000ppm的液体石油产品。游离碱、金属氧化物、氧化剂、还原剂、无机含氧弱酸盐、硫醇、某些简单含氮化合物以及与碘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对该测定有干扰,1ppm的硫(如硫醇)所引起的滴定误差大约相当于0.2ppm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