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1507-1989) 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辽宁劳动卫生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此标准适用于接触硫酸二甲酯蒸汽所致急性中毒,对长期接触低浓度作业工人的影响未列入此标准内。
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1507-1989) 国家标准《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辽宁劳动卫生研究所。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此标准适用于接触硫酸二甲酯蒸汽所致急性中毒,对长期接触低浓度作业工人的影响未列入此标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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