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1512-1989) 国家标准《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医三院。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此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三硝基甲苯者。临床上凡遇见有此标准的诊断及分级标准中所描述的形态特征,并确有三硝基甲苯密切接触史者,可按此标准的原则进行诊断和处理。
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1512-1989) 国家标准《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医三院。
此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此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三硝基甲苯者。临床上凡遇见有此标准的诊断及分级标准中所描述的形态特征,并确有三硝基甲苯密切接触史者,可按此标准的原则进行诊断和处理。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