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8922-1988) 国家标准《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东医科院。
为保障油(气)田(以下简称油田)使用密封型放射源测井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此标准。此标准根据GB 4792的原则与要求制定。此标准适用于在油田使用密封型(中子、y)放射源(以下简称放射源或源)进行测井及测井研究单位。各地放射卫生防护部门负责监督此标准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