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制样方法 (GB/T 2007.2-1987) 国家标准《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制样方法》由424-cnc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秦皇岛商检局。
本通则适用于按GB2007.1规定方法所取样品的制备。制备的样品应能代表原样品的品质特性,且适用于分析或试验的要求。本方法叙述以下样品的制备方法:a.水分样品:粒度-22.4mm,5kg;-10mm,2.5kg;b.成分分析样品:最大粒度180μm(80目)250g;c.粒度样品:样品经自然风干,制成粒度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