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7798-1987) 国家标准《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南京化工公司职业病所。
此标准只适用于由六价铬化合物引起的职业性鼻部损害。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7798-1987) 国家标准《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南京化工公司职业病所。
此标准只适用于由六价铬化合物引起的职业性鼻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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