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容许值 (GB 6830-1986) 国家标准《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容许值》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电信传输所。
此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交流电力线和交流电气铁道接触网等强电线路,在下列状态或条件下对邻近电信线路(其中包括电信明线与电缆、有线广播明线与电缆以及广播传音电缆)可能产生危险影响的情况:
1.1 强电线路故障状态
1.1.1 三相对称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一相短路接地。
1.1.2 三相对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电力线两相在不同地点同时短路接地。
1.1.3 三相对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电力线一相短路接地。
1.1.4 交流电气铁道接触网导线短路接地。
1.1.5 其他不对称电力线导线短路接地。
1.2 强电线路正常运行状态
1.2.1 交流电气铁道接触网线路正常运行。
1.2.2 其他不对称电力线正常运行。
1.3 强电系统对地短路故障电流引起地电流影响
由于电力线及交流电气铁道接触网系统在短路故障电流流入及流出大地的区域内产生地电位,而对邻近电信系统(局站接地装置、地下电缆)产生地电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