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5959.1-1986) 国家标准《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由TC121(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已被标准 GB 5959.1-200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西安电炉所。
此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电热设备,例如:直接电弧炉、埋弧炉、其他电弧加热设备、电渣重熔炉、等离子加热设备、感应熔炼炉、感应加热设备、电阻炉、红外辐射加热设备、高频介质加热设备、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设备、微波加热设备和激光加热设备。此标准不适用于家用烹调和加热用电气用具、焊接设备和取暖加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