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路传真 (三类机) 传输要求 (GB/T 5437-1985) 国家标准《话路传真 (三类机) 传输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电信传输所。
为了保证话路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或租用电路中的传输质量,此标准规定了传真传输电路全程的各项传输损伤因素的总容限,是三类机传真通信系统设计、使用和制订维护规程的依据。
话路传真 (三类机) 传输要求 (GB/T 5437-1985) 国家标准《话路传真 (三类机) 传输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电信传输所。
为了保证话路传真(三类机)在电话网或租用电路中的传输质量,此标准规定了传真传输电路全程的各项传输损伤因素的总容限,是三类机传真通信系统设计、使用和制订维护规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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