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 146.1-1983) 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由347(国家铁路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已被标准 GB 146.1-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铁道部标准所。
本限界适用于新造的和改造的1435毫米标准轨距铁路蒸汽、电力、内燃机车及各种车辆。
注:“新造的”系指此标准实施后设计制造的机车车辆。
“改造的”系指此标准实施前设计制造但要求按此标准改造的机车车辆。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 146.1-1983) 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由347(国家铁路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已被标准 GB 146.1-2020(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铁道部标准所。
本限界适用于新造的和改造的1435毫米标准轨距铁路蒸汽、电力、内燃机车及各种车辆。
注:“新造的”系指此标准实施后设计制造的机车车辆。
“改造的”系指此标准实施前设计制造但要求按此标准改造的机车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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