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 (GB 3379-1982) 国家标准《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邮电部电信传输所。
此标准规定了我国电话自动交换网纵横制局间及其与其他指定制式局间的直流信号和相关技术指标。此标准所用中继方式示意图只作为示意,所用文字符号按GB 315-1964《电工设备文字符号编制通则》规定的第一种组合格式编写,第一次出现均加文字说明。局间直流信号包括线路信号
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 (GB 3379-1982) 国家标准《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邮电部电信传输所。
此标准规定了我国电话自动交换网纵横制局间及其与其他指定制式局间的直流信号和相关技术指标。此标准所用中继方式示意图只作为示意,所用文字符号按GB 315-1964《电工设备文字符号编制通则》规定的第一种组合格式编写,第一次出现均加文字说明。局间直流信号包括线路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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