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羊肉、兔肉卫生标准 (GB 2708-1994) 国家标准《牛肉、羊肉、兔肉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已被标准 GB 2707-200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规定了牛肉、羊肉、兔肉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此标准适用于活牛、羊、兔屠宰加工后,经兽医卫生检验符合市场销售的鲜牛肉、羊肉、兔肉和冷冻牛肉、羊肉、兔肉。
牛肉、羊肉、兔肉卫生标准 (GB 2708-1994) 国家标准《牛肉、羊肉、兔肉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已被标准 GB 2707-2005(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防疫站。
此标准规定了牛肉、羊肉、兔肉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此标准适用于活牛、羊、兔屠宰加工后,经兽医卫生检验符合市场销售的鲜牛肉、羊肉、兔肉和冷冻牛肉、羊肉、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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