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8部分: 防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DB15/ 353.8-2009) 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DB15/ 353.8-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8部分: 防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标准号
DB15/ 353.8-2009
下载格式
PDF
发布日期
2009-10-20
实施日期
2010-01-01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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