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草甘膦原药 (DB51/T 3212-2024)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成都海关技术中心、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农业研究所、四川成海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瑞琪、张莉、张浔萦、徐畅、李舟、杜永华、付成平、邓勇、吴伦飞、廖雪梅、周毅、王粒同、杨雪青、杨弋、何鑫、董伟、彭琼、张弦、李权、刘芳兵、李瑾萌、施怡澄、唐诗、石好、姚晗、李丹、卢刚、俞荣华、徐忠伟、张斌、朱禹锡
本文件规定了草甘膦原药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甘氨酸法生产的草甘膦原药产品碳足迹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