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照明用LED灯具(固定式、可移式、嵌入式) (DB35/T 810-2008)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福建慧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鸿博光电科技
起草人:吴启震、蔡隽允、颜台永、王一宁、张英、廖国春、熊胜群、丁沪闽、王远明、黄登茂、魏青、林泉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LED灯具的型号与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LED为光源的工作电压不超过250V的普通照明灯具,如吸顶灯、吊灯、壁灯、台灯、落地灯、筒灯、射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