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指南 (DB44/T 2580-2024)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富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绿家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瀚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油途智慧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佛山市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中心、广东省中环协节能环保产业研究院
起草人:崔海亮、刘理祥、杨云广、邱胜群、向运荣、廖敏劼、黄炯、刘长胜、王乐、李荣光、李长东、余海军、陈光耀、王辉传、曾世强、周相武、吴浪、董杨、冼尚德、檀笑、张嘉敏、胡健明、林仰璇、王望龙、刘卓芳、荣涛、钟晨、蔡彬、陈晓丽、任婷艳、杨虎城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单位收集行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