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DB12/ 390-2008)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大安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飞鸽电动三轮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天机电产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关新、马国富、张云龙、赵贵森、魏强、刘春风
本标准适用于载重量不超过150kg,其作用主要用于代步或家用载物的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本标准不适用于残疾人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DB12/ 390-2008) 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大安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飞鸽电动三轮车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天机电产品有限公司
起草人:关新、马国富、张云龙、赵贵森、魏强、刘春风
本标准适用于载重量不超过150kg,其作用主要用于代步或家用载物的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本标准不适用于残疾人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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