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管养要求 (DB4404/T 61-2024) 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市城建设施管理中心、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金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纪锐、赵华斌、王建平、彭华明、林卫华、郑云峰、陈海平、蔡远明、梁万德、吴志浩、彭焕芳、毋铭、金健雯、郑文佳、梅晓、孙威、乔宝良、刘韵、覃泽鑫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城市桥梁的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