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服务技术规范 (DB4403/T 470-2024)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地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
起草人:罗汇东、刘云浪、牟晓龙、杜薇、林红、林子青、向凤密、李萱、黄蕾、谢永芳、温晓峰、尚浩冉、王乃豪、贾晓栋、田泽钦、邹婷。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向被保险人提供的环境风险防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