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指南 (DB14/T 2998-2024)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起草人:高维娜、朱 江、张香萍、张建莹、许晋阳、徐 彤、张鹏宇、赵培仁、薄涛、杜鹏。
本文件给出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充电、销售、维护保养等日常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充( 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售后服务单位(门店)、用户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其他电动三轮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相关消防管理可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