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技术规范 (DB44/T 531-2008)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起草人:李来好、吴燕燕、杨贤庆、刁石强、岑剑伟、陈胜军
本标准规定了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的要求、方法、样品保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在养殖、销售环节中对鲜活水产品进行药物监督检验时的样品抽取。
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技术规范 (DB44/T 531-2008)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起草人:李来好、吴燕燕、杨贤庆、刁石强、岑剑伟、陈胜军
本标准规定了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的要求、方法、样品保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在养殖、销售环节中对鲜活水产品进行药物监督检验时的样品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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