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康复住院患者服务规范 (DB4203/T 241-2024) 主管部门为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十堰市太和医院,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
起草人:高峰、王俊华、刘永富、陈新河、李海峰、朱小虎、赵峰、谢谨、高李、胡雨婷、孙伶俐、许明军、陈从山、杜惠君、刘飞、张保、马春明、赵乐、周彭涛、江雪莲、杨慧
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医疗机构内康复类科室住院患者的康复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