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协同处置污泥技术规范 (DB14/T 2969-2024)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山西科城能源环境创新研究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丽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东部区域监测技术保障中心。
起草人:袁进、司雷霆、李瑞云、李洋、秦文芳、卫丽、聂东初、周印羲、余丽、李晓姣、吉伟、刘绪红、霍雪萍、弓永强、张建伟、裴嘉忱
本文件适用于焦化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在焦炉中的协同处置,污泥经鉴别确定为危险废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