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第10部分:民爆物品 (DB3301/T 65.10-2019)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
起草人:施海岩、田田、张荣华、汪明康、倪志刚、黄辉、李美强、汪兴国、单江梁、高明、任小骞、魏瑞斌、詹德佑、金维东、黄文华、沈龙
本部分规定了民爆物品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民爆物品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