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DB61/T 1757-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电动交通及储能分会、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理工大学、陕西华添聚能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城投智能充电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投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张钰声、锁军、冯雅琳、刘军虎、于广亮、宋卫章、曹敏、郭鑫、李树芃、曹云龙、李龙、刘雪萍、周晶、罗超、武虎雄。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评估组织、程序、评估内容、风险评估方法和隐患整改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功率500kW及以上且容量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简称储能电站)或储能设施(锂离子电池、铅酸/铅炭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其他规模相关电池类型的储能电站(储能设施)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