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第14部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电子数据采集要求 (DB61/T 1327.14-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西安思源学院、陕西省计量测试学会、西安计量技术研究院、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有限公司、西安海关技术中心、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华研计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陕西通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商洛市计量测试所、西安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
起草人:董敏、杨洁、胡畅、陈雅楠、沈军、徐飞燕、孔祥虹、汤元会、杨悦、王兵部、吴静、吴亚男、高星、李磊、张艳。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电子数据的采集、存储、备份、保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