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辅助器具租借场所设施与服务规范 (DB4403/T 376-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残疾人联合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起草人:董飞、何义林、李东文、曾石养、钟磊、赵月阳、石晓婷、周静丽、张帅帅、师钧、李丹、罗念纯、麦越聪、张涛、陈浩、张蓉、范晓琴、缪华清、李华。
本文件适用于康复辅助器具租借服务机构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