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章 第7部分:商事主体电子印章备案 (DB4403/T 383.7-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起草人:智贵杰、曾勇、黄萍、李苏、黄立、罗菁春、董安波、姚逸滨、梁晓蕾、徐送明、黄建祥、谷鹏、简超、周鑫、刘家雄、饶文刚、林宇群、张雯、周佩雯、穆端端、林雄杰、俞科、王志勇、陈胜、陈慧铧、刘艳、周维、李玮。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电子印章管理服务机构和公安部门对电子印章进行备案管理,也适用于电子印章系统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