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计量失准水量退补规范 (DB44/T 2451-2023)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中山公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兆基仪表仪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水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东莞市水务技术中心、茂名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圆明、江姗姗、邱亮、游楚峰、卢其伦、刘水、邓慧莉、曾穗松、李福通、黄宝汝、游楚涛、李国盛、古永存、司徒琛、苏伟豪、梁慧轩、魏赏周、刘翠玲、李耀青
本文件适用于供用水双方贸易结算用的水量计量装置发生供水量计量失准时退补水量的计算和退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