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规范 (DB3203/T 1043-2023) 主管部门为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邳州医院、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汤先萍、夏有兵、张潇、吴响、张琳、孙华北、李梅、蔡卿卿、冯虎、李书艳、吴赫笛、何景峰、曲哲、沈洁、夏秋婕、胡铭。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居家医疗护理的服务原则、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评价、服务反馈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