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疗集团文化建设规范 (DB14/T 2934-2023)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西省医院协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晋城市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高平市医疗集团、原平市医疗集团、晋城市城区医疗集团、万荣县医疗集团、山西医科大学
起草人:原效国、郑建中、张志荣、杨玉峰、李建涛、刘素玲、师新宇、李志刚、郁鸣钢、吕超飞、刘冰、尚进平、畅晋军、张宝成、李军、董永凯、郭秀瑞、李华兵。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医疗集团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