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安 全设施设置规范 (DB5117/T 85-2023) 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达州市公安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真、刘波、彭琳杰、杨潇、谢永利、陈健、代漉川、雍汉、鞠色宏、张俊、吴北川、邓棹栩、仇玮玮、赖茂银。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总体要求、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隔离与防护设施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