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用水定额 (DB35/T 772-2023)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水利厅,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厦门绿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大学、派一(福建)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泛函物联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为键、熊晓珍、蔡丽枝、刘鸿滨、曾晓冰、林泰来、敖军军、范功端、张智杰、顾云、郭琳娟、申梅芳、彭程、鄢忠森、蔡晨健、林欣、李霞、李先顺、吴新艺、 周君厚、陈运雄。
本文件规定了全省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建筑业、生活的行业用水定额。本文件适用于全省水资源管理和各行业开展节约用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