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筒式堆肥反应器处理鸡粪技术规范 (DB3209/T 1252-2023) 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盐城市畜牧兽医站、江苏省畜牧总站、江苏中科纽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韩昆鹏、余树培、陈丽珠、徐 燕、唐子贵、卞红春、吴婷婷、卞 琳、王 霞、仇保亚、朱加明、吴爱萍
本文件界定了仓筒式堆肥反应器处理鸡粪技术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发酵场地、原辅料、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应急管理、包装、标识、运输与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使用仓筒式堆肥反应器对鸡粪进行处理的养殖场及粪污集中处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