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建筑低碳评价规范 (DB3211/T 1065-2023) 主管部门为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镇江市京口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镇江市标准化研究中心、国家电网镇江供电公司、镇江市计量协会、镇江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街道、镇江市京口区大市口街道、镇江市绿色三山环境公益服务中心、江苏现代低碳技术研究院、北京万德福兰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孟家园、赵小林、金亮、曹娟、季晓明、郑杨、缪春凤、陈志宏、褚磊、张骁劼、周轶、马一飞、朱明、夏勤、王雨薇、韩兵兵、林剑闽、沈赛男、朱昕姝、周金
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公共建筑的低碳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