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 (DB21/T 3856-2023)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电子商务协会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导则 (DB21/T 3856-2023) 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电子商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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