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容貌规范 (DB 4418/T 019-2023) 主管部门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清远市广告行业协会、清远市照明协会、清远市市政工程协会、清远市环境卫生协会、清远市风景园林协会。
起草人:王峰、黎茵、胡峰、彭隆坠、张伟华、马学章、钟响平、伍锡锈、陈曼莎、罗峰、刘浩泉、李新良、朱明清、李立新、钟逸强、陈楚洪、彭佳、庄凯月、余叶丹、阳敏、姚睿、严菁菁。
适用于清远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建成区以外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的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