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DB4403/T 369-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畅、许立杰、陈秉楠、张艺玮、吴薇群、戴知友、唐云鹭、薛天、郑剑娇、王琼、黄祥燕、王静、刘彦君、张茜、刘俊朗、陈泳铮、王璟睿。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开展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其他规模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