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排渣粉煤气化原料煤评价规范 (DB14/T 2811-2023)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王锁奎、张晋峤、裴剑、陈慧刚、亢树新、吉烘樟、李亚兰、张国华、李怀柱、朱玉营、白进、张卫国、郝占全、程建山、智红梅、任志鹏、蔚芳。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采用粉煤加压气化技术、液态排渣方式进行煤气化生产的原料煤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