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丰县牛蒡 (DB3203/T 1028-2023) 主管部门为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丰县范楼镇人民政府,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丰县范楼镇人民政府、天益食品(徐州)有限公司、徐州康汇百年食品有限公司、徐州天利工贸有限公司、徐州山崎农产品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徐州世缘食品有限公司、江苏三九酵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丰县牛蒡工业协会。
起草人:朱园园、王扬、赵祥宁、于凤侠、陈楠、丁朋、孟东、李锦超、丁利、曹修春、孟勇、董万里、沈源、张朋。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丰县牛蒡”的术语和定义、种植范围、地理条件、种植栽培、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藏。本文件适用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1368期《商标公告》核准的地域保护范围内生产并使用“丰县牛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牛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