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DB37/T 5120-2023)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起草人:孙秀萍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房屋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DB37/T 5120-2023)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起草人:孙秀萍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房屋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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