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 (DB61/T 1734-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西安市碑林区第三爱心护理院、宝鸡高新健康城智慧医养服务中心、陕西陕投康养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起草人:于勇、师中荣、陈张琴、孙峰、仝志勇、王建宏、李丹、杜康力、杨福泉、冯瑞、王红兵、司冬梅、曹伟、杨琨、董艺、李毅光、孙林珠、胡晓霞。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医养结合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医养结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