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管道熔接设备检验规则 (DB61/T 1694-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陕西延长泾渭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西安塑龙熔接设备有限公司、世旼伟德(无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华山胜邦塑胶有限公司、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陕西华检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德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西安)有限公司、重庆胜亚管道有限公司、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起草人:铁文安、赵勇辉、尹鹏、耿万禾、李东风、韩毅、康熙、张阳、陈新军、虞邦杰、李环元、米鹏琼、何昱、肖凌卿、蔡克、雷华、吴敏、冯明哲、张晓琛、葛相伟、孙博。
本文件规定了在役聚乙烯管道熔接设备检验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电熔焊机检验、全自动热熔焊机检验、半自动热熔焊机检验、检验结论和判定规则、检验报告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役聚乙烯管道熔接设备(包括电熔焊机、全自动热熔焊机和半自动热熔焊机)的检验,其它塑料管道(例如:PE-X、PP、PVDF、PVC-C、PVC-U等)连接用热熔、电熔熔接设备的检验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手动驱动类型的热熔焊机以及特殊要求的专用熔接设备、PE承插焊机、高频熔接设备、振动熔接设备、摩擦熔接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