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气瓶电子使用登记证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DB65/T 4681.1-2023) 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车用气瓶电子使用登记证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DB65/T 4681.1-2023) 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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