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运量导轨式胶轮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程 第2部分:导向轨式 (DB34/T 4252.2-2023)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中车浦镇阿尔斯通运输系统有限公司、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车智能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芜湖市轨道(隧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中车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江淮松芝空调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规程适用于高架或地面敷设为主、高峰小时最大断面客流量不大于1万人、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采用中间导向轨导向的导轨式胶轮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新建工程施工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