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护理服务规范 (DB34/T 4500-2023)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亳州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沈阳市安宁医院。
本文件确立了医养结合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估与分类、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管理、评价与改进。
医养结合护理服务规范 (DB34/T 4500-2023)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亳州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沈阳市安宁医院。
本文件确立了医养结合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估与分类、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管理、评价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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