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DB34/T 4498-2023)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安徽中科大禹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的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卫生质量和卫生检测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宾馆、旅馆、招待所、公共浴室、商场、理发店、美容店、电影院、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候车(船、机)室、居民住宅、学校、医疗用房等公共场所,其他场所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