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统一储配管理规范 (DB14/T 2804-2023)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山西省药品检查中心(山西省疫苗检查中心)、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同仁堂山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山西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杨秀芬、聂志奇、吴哲、张娇、闫舒雅、程鹏飞、尤利霞、吕鼎豪、李绍中、王小芳、董红伟。
本文件适用于对同一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开展统一储配业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