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燃料汽车维护工艺规定 (DB50/T 22-1999) 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交通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重庆交通学院;重庆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徐海荣、梁雄耀、胡可钊、刘建勋、邵毅明、陈光、何远禄、周林、王志坚
本标准规定用压缩天然气—汽油为燃料的两用燃料汽车燃料供给系统及相关部件维护工艺规范。车辆其它部分的维护仍按原车型规定的维护工艺规范执行。单一压缩天然气燃料汽车可参照本规范执行。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气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的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燃料汽车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