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DB5117/T 75-2023) 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大学、四川文理学院、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起草人:徐进、李春洪、黄敬刚、王剑、拾佳、张俊、赖川、梁玉祥、莫义良、赵强、吴敏军、吕祖艳、金曼霞、杨胜平、唐丽英、向文军、楚佳元。
本文件规定了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的回采与运输、无害化处理工艺、磷石膏指标控制、磷石膏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磷石膏的无害化处理。